跳至主要内容

灵山居士:东西文化辨之二

关于文明的优劣,有一个历史悠久且被很多人奉为圭臬的观点。这个观点俘获了非常多的人,我在不同场合听到很多不同的人都把它拿出来作为西方文明优越的例证。这个观点认为火药在西方人手里变成了枪炮,而在中国人那里它只是被做成鞭炮用来供大家娱乐。所以他们据此认为这是西方文明优于东方文明的例证。他们大概认为中国文化限制了火药的能力,没有让火药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没有去杀死更多的人。而西方人解绑了它。我一直不太懂这中间的逻辑。如果一个人用刀来切番茄土豆,而另一个人把刀改装成武器去抢劫,居然是后者比前者更文明。这实在是惊人的观点。我对能产生这种观点的大脑相当叹为观止。

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大到不同地区的人们在大部分时候完全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更加无法理解对方的生活方式。所以,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的人们在思维方式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巨大的差异导致他们在看到同一事物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权力的游戏》里的那些多斯拉克人,当他们受邀跟随龙女王来到魁尔斯最大的富豪家作客时,他们感兴趣的不是晚宴上的食物和话题,他们感兴趣的是如何在晚宴结束之后把那些值钱的黄金摆设和银碟子都搬走。这是他们的文化所决定的。能他们感兴趣的只有杀戮和抢劫。所以,当14世纪初那些习惯了开着船到处寻找抢劫目标的欧洲人看到火药的时候,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用它来制造更强大的武器征服别人,以便能更轻松地占有他们的土地获取他们的金子和宝石。而在传统的古中国,会这么想的人并不多,中国文化里缺少侵略基因,所以即便是宋代时已经出现火铳他们也没有继续在这方面投入太多精力,他们的文化形态决定了他们大多数人即便是看到火药也不会想要把它制成火器以轰掉别人的半个脑袋。所以,几百年后,欧洲人的火器已经非常强大,而中国的火器还停留在原始阶段。这并非是因为中国人不聪明,而是他们没有抢劫的需求而已。他们没有抢劫的需求,所以他们无需磨快自己的刀。他们也不想侵略他人,因此没有必要大力发展武器。这是释儒道文明影响的结果。而那些急切想要寻找金子的中世纪欧洲冒险家则完全不同,他们想要快速聚敛财富衣锦还乡,而强大的火力则是他们聚敛财富过程中的最佳保障。因此西方社会在十四世纪之后几百年内热武器得到了飞速发展,在发展武器的同时,他们也建立了貌似先进的工业文明体系,这些工业体系的诞生大大地催生了我们的贪欲。为了填充欲望,我们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忙碌和痛苦。

你能看到的是,文化的不同所导致的思维方式的不同。在不同的思维方式之下,同一种东西可以从完全和平的用途转为杀人利器,可以迅速提升杀伤力,可以从杀死一个人到杀死一城人。综上所述,我不认为后者属于更优质的文明。在我看来,后者的文明是贪嗔痴和不约束自我的物质体现。为了满足不同的贪欲彰显不同的自我,他们设计了数以千万计的商品——从牙套清洗剂到假睫毛到爱彼皇家橡树腕表。这些东西每天都在向我们招手,鼓励我们去购买它,使用它,占有它。Mac Cosmetics品牌光是口红色号就有200多个,据说全世界总共有5000多种口红色。很少有人能看到这背后潜藏的双方无尽的欲望和索取,更看不到它对双方所造成的伤害。为了满足这些欲望,我们杀人放火、无所不为,我们绞尽脑汁、巧取豪夺,我们每个人最终都成为了这种文明和欲望的受害者。



灵山居士写于2024612日。


本文于2024年6月14日首发于灵山居士微博及其他平台。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版权声明:所有灵山居士文章简繁体、中英文及各语种版权归“灵山居士”所属的自然人所有。请尊重版权,出版社、媒体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媒体,网站,个人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纸媒)如需使用请先获得灵山居士授权。不得对文章进行任何修改(不得修改的范围包括:作者名,标题,正文内容,以及标点符号)。我们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灵山居士:假如你不是自己的主人的话

我们都认为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但是我们通常并不能完全证明这一点。 也许你可以指挥你的身体,比如你可以让自己的手拿起一杯茶,然后让自己的嘴巴张开,喝下它。你也可以让自己撒尿的时候不至于尿到裤子上。这些举动似乎可以证明你是自己的主人,你拥有完全的主权。 但同样有很多事实证明你并不完全是自己的主人,比如很多时候你并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你无法穿想穿的衣服,无法按自己的方式去刷牙,无法说服自己不去做那些不该做的事,你甚至无法命令自己准时起床。当你受到侮辱的时候,尽管你一再告诫自己不要生气不要生气,生气会犯了嗔戒的,你还是会生气。更加极端的时候你甚至无法阻止自己的错误心念,你会拿起武器,然后走进校园,朝每个会动的生命开枪。 这些事实都在有力的反对你对自己的看法,他们证明了你并非完全是自己以及世界的主人。你受你的思想,习惯的奴役。他们操纵着你,制约着你,让你无法自由。 当你无法做自己主人的时候,麻烦也就会伴随你一生。事实上,佛教的修行就是要你成为自己以及世界的主人,佛教并不认为你目前已经是事实上的掌权者。因为你很容易被激怒。 当你是你的想法的主人的时候,你可以随时抛弃他,你不会为他而痛苦。但是在此之前,假如你遇到相反的想法,你的想法就会鼓动你生气。而你也非常听话,抛弃自己的想法是个痛苦的过程,这说明你被奴役的程度有多深。 我们仔细检视自己的痛苦,几乎无一例外是由于出现了和我们期待相反的东西,而我们所期待的东西多数时候就是我们熟悉或者习惯的东西还有就是我们认为应该出现的东西。当然也有些时候,你期待出现正好相反的东西,比如以前生活中所没有的新鲜事物,但是假如出现的事物和以前的一样单调乏味,你也会失望和痛苦,这些都是没有成为自己主人的坏结果,你会痛苦,会失望,会喊妈妈。 要成为自己和世界的主人,你就必需知道,你所执有的一切,你所习惯的一切,并非你所认为的那样必不可少或者不可改变。很多人认为自己是不可改变的,他们对改变自己不具信心,那只是因为他习惯了作自己,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人,他们习惯了自己的习惯,不想改变自己,(至少他们不希望马上改变自己,就象是在冬天的早晨,虽然知道早晚要起来,他还是希望多在被窝里呆一会)不过如果你不改变自己的习惯,你就会永远受他奴役,这样你就会继续轮回下去。不过 “ 继续轮回 ” 通常不是一个具有威摄力的理由,很多人并不在乎继续轮回。他们甚至有点期待。所以有时候你必

灵山居士:净观,同一件事在不同人的眼里会有多少版本

去年万圣节的前夜我看了一部讲述中世纪决斗的电影,电影的名字叫《最后的决斗》 The Last Duel 。我在想你们都应该去看一下。去看一下每个人是如何向自己解释现象的,看一下每个人是如何把事情解释的让“自我”高兴的,看一下同一件事在不同人的眼里会有多少版本。 电影分别从三个人的视角来讲叙同一个故事。第一幕讲的是男主尚 · 德 · 卡鲁日( Jean de Carrouges )眼里的真相。在卡鲁日眼里,他在 1370 年法国利摩日围城战中救了男二号贾克 · 勒 · 格里( Jacques LeGris )的命,如果不是他在关键时刻帮他挡了一剑,他早就命丧当场了。他们也因此而成为了好朋友。在卡鲁日眼里,自己是勒 · 格里的救命恩人,但是对方却并未知恩图报,反而经常对不起自己,他不但帮着皮埃尔向自己征税,还抢占了本该自己世袭的官职。最后,他还玷污了自己美丽的妻子玛格丽特( Marguerite de Carrouges )——虽然他对自己妻子是被强奸还是通奸并不那么确定,毕竟她有时候会穿的像个荡妇一样。而在贾克 · 勒 · 格里眼里,事情则恰好相反——在那场持续时间不长的战役中,是他救了尚 · 德 · 卡鲁日的命而不是相反。当卡鲁日独自一人骑着马鲁莽地冲向敌军阵营时,如果不是他带着其他人紧随其后,他可能早就被分尸了。所以他一直觉得应该被感激的是自己。而且他还一直在帮助卡鲁日,帮他向皮埃尔求情暂缓缴税。但是对方却冤枉自己强暴了他的妻子。他们只是偷情而已。在贾克 · 勒 · 格里眼里,尚 · 德 · 卡鲁日美丽的妻子玛格丽特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一直在有意无意地勾引自己。无论是宴会上的偶尔对视还是她在裁缝店楼上偷偷窥视他,都是她对他有意的明证。甚至连她被强暴时的拒绝和尖叫在他看来都是为了撩起他的征服欲而技巧性的欲拒还迎。所以,他把这整件事定义为通奸而非强奸,并且还跑去向神父忏悔。但是女主玛格丽特显然不同意勒 · 格里对这件事的定义。在她看来,自己从未勾引过贾克 · 勒 · 格里。她一直都非常忠于自己的丈夫。而且整个事件过程中她一直都在拒绝贾克 · 勒 · 格里——她请他离开并跑回房间试图关上门——虽然没成功。所以在卧室里发生的事情被她定义为强奸。她必须捍卫自己的名声。但我非常怀疑她真的如她所描述的那样无辜。毕竟,我们都习惯于把自己描述的过于美好,我们对自己的认知常常会偏离事实

灵山居士:去势之语

“ 富贵险中求,也在险中丢,求时十之一,丢时十之九。 ” 此醒世之恒言,其言也善,其理至深。然千载之下,唯剩前句矣。世人皆知富贵险中求,而不知险中求得者亦必于险中丢,是以常于麻绳细处求富贵。何以至此?非世人读书不细有所遗漏,乃视而不见也。此人之共性也,世人皆喜慰己恕己之言,而不喜责己挞己之语,不喜真言而喜谄语。是以观古圣之言时只取可为我所用者、我之乐见者;於吾不喜闻者、刺痛吾者,则视而不见弃而不用。与人言时亦去其枝蔓,删头去尾,只留其令己爽处,不言其刮痛己处。是以千载之下,后者无存,世人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只知富贵险中求,而不知此非份之财亦必于险中丢。得时十之一,丢时连身命亦不保矣。此波旬之杰作也,魔王波旬于圣贤之语,稍作调整,则其意大变,辄令劝世之言变催命之语,守份之人成贪婪之鬼。世人若能知此理,则必少非分之想,知非己命中之富贵,取之则大凶,纵使侥幸取得后亦必为他人所取。其人于机关算计所取之富贵,临事时必不舍也,必死命不放,则必成刀下之鬼。若能知此理者,善守本份,不觊他人之财,少设局伤生害命,则必少殒命于此,于自他皆幸事也。然世人皆不知也,悲夫。 余浸淫佛门数十载,所见修者于圣贤之教言亦常作如是之操作,留其令己爽处而去其令己痛处。其所剩者何物?吾不知也。今满屏皆去势之语无根之言,发者乐见,闻者欢喜,其乐融融。不知令三世佛冤,如来教法蒙难矣。 灵山居士写于 2024 年 7 月 6 日。 本文于 2024 年7 月6 日首发于灵 山居士微博及其他平台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版权声明:所有灵山居士文章简繁体、中英文及各语种版权归“灵山居士”所属的自然人所有。请尊重版权,出版社 、媒体 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媒体,网站,个人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纸媒)如需 使用请先获得灵山居士授权。不得对文章进行任何修改(不得修改的范围包括:作者名,标题,正文内容,以及标点符号)。我们保留一切法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