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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居士:我的文章我做主




对于一个视写作为生命的人来说,最让人不爽的事情莫过于某个清晨打开电脑看见自己的文章被冠以别人的名字出现在网络上。比这更不爽的是你在公众号发自己文章的时候,被告知:你的这篇原创文章是某人的原创因为他已经声明原创所以你现在不能声明原创。我很幸运地这两种事情都遇到过。
值得庆幸的是,吾道不孤——我不是唯一的幸运儿。我的一个朋友最近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他的文章被某个佛教公众账号转发。不过他们没有署上他的名字,当他问起为何转载的时候不署作者名,对方说:想不到你学佛这么多年,我执还这么重。对于这样的人,我的建议是,脱下鞋,拿在手里,用鞋底抽打他的脸庞。如果对方显现出愤怒的情绪,你就说:你学佛这么多年,我执还这么重?
当小偷很可耻,当小偷还振振有词更可耻。当小偷还以佛法的名义振振有词——这早已超越了人类贫瘠的语言所能形容。但我觉得以现在很多中国人的神逻辑他可能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偷。
在佛教里,除了那些年代久远早已找不到作者和继承人的作品。所有的作品都是有版权的。除非作者声明放弃版权,否则你未告而用都属于盗窃。作品就是作家的所有物,作家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就像是你拥有你的汽车你的相机的所有权一样。换言之,偷窃一篇文章和偷窃汽车偷窃相机从法律意义上讲也完全一样——区别只在于偷相机更需技巧也更容易被觉察。据说现在全世界有101,435,253个网站,所以,偷盗智慧财产并不那么容易被发觉。如果有人未经允许把别人的汽车开走了,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这是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未经允许使用别人的文章,好像没有多少人觉得这事儿很严重——这说明大部分人缺乏对私有财产的权利意识。有的佛教徒还会美其名曰这是帮你利益众生。——这就相当于有人未经允许闯进你家把你的钱你的杯子你的拖鞋分给大家,然后告诉你这是帮你利益众生。对于这类佛教徒,我的回复是:滚远点。是非都分不清楚还学佛呢。
中国历来不缺少头脑混沌之辈。很多人认为佛法作品没有版权,如果你说大藏经无版权,我没有意见,入藏的作品作者大都已经年代久远,也找不到版权继承人。但是如果你说现在刚出版的佛法作品没版权。我想没有哪个著作者会同意。这些年,台湾出版了大量佛法书籍,这些作品的作者很多都是修证很高的上师,你可曾看到有一位著作者说,他的作品是可以随便印的,不需要署名。如果有的话,请发邮件给我。我输给你100块钱。
作为佛教修行者,我们都知道大部分佛经都是阿难凭借记忆记下来复述给大家的。我记得宗萨仁波切专门提到过:在佛经里,我们看到的第一句话基本上都是如是我闻。这句话很重要,这句话是说这是我听到的,不是我原创的。这句话就是版权声明。这句话就是在说,下面你将要听到的内容是释迦牟尼佛所说的,我只是个转述者而已。在如是我闻之后阿难陀会详细的介绍,这些内容是释迦牟尼佛在哪里说的,什么地方,参与者都有谁,开始的时候谁献花,谁顶礼等等等等。如果按照那些偷盗者的逻辑,阿难祖师应该把这些直接省略了。直接说释迦牟尼佛的话就行了。因为这样也可以利益众生嘛
与版权直接挂钩的是版税。如果一个作家仰赖作品为生,那么未经允许使用别人的文章就会直接影响别人的收入。我不知道在中国是什么情况,在欧美国家,版权是可以继承的。很多大作家的后代每年都会收到自己先辈作品的版税。
所以,使用别人的作品一定要注明作者,出处。这是做人最低标准。
如果未注明作者,等同偷窃。你是佛教徒,你知道偷窃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偷窃了别人的文章,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老老实实认错,改正,不要说什么:我这样也是帮你利益众生。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别人也可以到你家里去,把你的沙发搬走送给流浪汉,帮你利益众生,你觉得可以吗?






本文于2018年12月24日首发于灵山居士谷歌Blogger,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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